PMP:合同类型

一、合同类型

所有法律合同关系通常可分为总价和成本补偿两大类。此外,还有第三种常用的混合类型,即工料合同。下文将分别讨论上述几类较常用的合同类型。但在实践中,单次采购合并使用两种或更多合同类型的情况也并不罕见。

  • 总价合同。此类合同为既定产品、服务或成果的采购设定一个总价。这种合同应在已明确定义需求,且不会出现重大范围变更的情况下使用。总价合同的类型包括:

    • 固定总价 (FFP)。FFP 是最常用的合同类型。大多数买方都喜欢这种合同,因为货物采购的价格在一开始就已确定,并且不允许改变(除非工作范围发生变更)
    • 总价加激励费用 (FPIF)。这种总价合同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一定的绩效偏离,并对实现既定目标给予相关的财务奖励(通常取决于卖方的成本、进度或技术绩效)。FPIF 合同中会设置价格上限,高于此价格上限的全部成本将由卖方承担
    •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 (FPEPA)。这种合同适用于两种情况:卖方履约期将跨越几年时间,或将以不同货币支付价款。它是总价合同的一种类型,但合同中包含了特殊条款,允许根据条件变化,如通货膨胀、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
  • 成本补偿合同。此类合同向卖方支付为完成工作而发生的全部合法实际成本(可报销成本),外加一笔费用作为卖方的利润。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范围预计会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重大变更。成本补偿合同又可分为:

    • 成本加固定费用 (CPF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该费用以项目初始估算成本的某一百分比计列。除非项目范围发生变更,否则费用金额维持不变。
    • 成本加激励费用 (CPI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在卖方达到合同规定的绩效目标时,向卖方支付预先确定的激励费用。在 CPIF 合同中,如果最终成本低于或高于原始估算成本,则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事先商定的成本分摊比例来分享节约部分或分担超支部分。例如,基于卖方的实际成本,按照 80/20 的比例分担(分享)超过(低于)目标成本的部分。
    • 成本加奖励费用 (CPAF)。为卖方报销一切合法成本,但只有在卖方满足合同规定的、某些笼统主观的绩效标准的情况下,才向卖方支付大部分费用。奖励费用完全由买方根据自己对卖方绩效的主观判断来决定,并且通常不允许申诉。
  • 工料合同 (T&M)。工料合同(又称时间和手段合同),是兼具成本补偿合同和总价合同特点的混合型合同。这种合同往往适用于:在无法快速编制出准确的工作说明书的情况下扩充人员、聘用专家或寻求外部支持

二、总价类合同举例

固定总价合同:

项目范围明确:A+B+C,合同总价100万

总价加激励合同:

项目范围明确:A+B+C,合同总价100万,提前一个月交付的话,额外支付10万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

项目范围明确:A+B+C,合同总价100万,每年的合同价格可基于前一年末的汇率进行调整

三、工料合同举例

需要人力支持

合同价格按照每人每小时100元的费率支付

需要人力和实物支持

合同价格按照每人每小时100元的人工费率+每米5元的木材材料费用

四、成本补偿类举例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范围目前不清,预估成本大约为100万元,最终合同总价按实际成本+10万固定费用(利润)计算

成本加激励合同:

范围目前不清,预估成本大约为100万元,预计给予利润10万元,但是如果成本超支或结余,双方按80/20原则分担

成本加奖励合同:

范围目前不清,预估成本大约为100万元,预计给予利润根据项目实际表现待定

五、合同类型的主要判断依据

六、练一练

七、例题

1.一个项目需要进行在一个新国家销售产品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经理应该使用什么合同类型?
A. 工料合同(T&M)
B.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
C. 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CPAF)
D. 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CPIF)

解析:C 是参考答案。产品要在新国家销售,说明存在较高的风险,需选择成本补偿合同。但选项 C 优于 D,对于买方而言风险较为可控。章节12.1.1.6